学 工 快 讯
第 9 期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1年9月29日
我院2011年迎新工作圆满结束
“金秋送爽喜迎八方学子,丹桂飘香共祝美好明天”。9月17—18日,是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2011级新生报到日,来自五湖四海的1150余名学子如约而至,给校园增添了一派新气象。校园内外“热烈欢迎新同学”、“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欢迎你”的条幅随处可见,道路两旁的彩旗迎风飘扬,草丛里、花坛中,五颜六色的鲜花点缀着美丽的校园,处处可见新生们阳光、可爱的笑脸,处处洋溢着喜迎八方学子的浓烈气息。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迎新工作万无一失。为了做好今年的迎新工作,确保新生顺利入学,使远离家乡的新生感受到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大家庭的温暖,学院专门成立迎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和具体协调迎新工作。并多次召开迎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2011年迎新工作进行讨论,并详细部署、周密安排,从接站、报到、收费、住宿、饮食等方面做好充足准备,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落实到位。
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为新生及家长提供一站式、人性化、全方位的热情服务。在迎新工作中,学院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及众多学生志愿者以热情周到的服务、真诚饱满的干劲,喜迎八方学子,为新生和家长展示了我院师生的良好精神面貌。
报到现场,学工处、教务处、党政办和各系(部)老师紧张有序地为新生办理各种入学手续,同时,为了能够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学校还特别开通了“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缓交学费等事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让新生们在这个夏天感受到一抹绿色的关怀。为方便新生入学报到,学院调配了“新生接待专用车”到三河火车站、汽车站接送新生和家长,并在报到现场设置了接待站、休息处、通信公司业务办理点等,还特设了医疗救护点。食堂还延长了供餐时间,方便到校的学生和家长就餐。后勤保卫部门在校园各处设立临时工作点,疏导车辆、维持秩序、消除治安隐患,保障学生和家长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大学生志愿者成为学院迎新工作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奔跑在迎新第一线的就是广大学生志愿者,校园内外随处可见迎新志愿者们忙碌的身影。车站接站处的志愿者们,他们用热情与微笑迎接着每一位新生的到来,一声关切的问候、一瓶清凉的矿泉水,他们用实际行动缓解了新生及家长旅途的疲惫,用语文明、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周到细致,切实做到了全心全意为新生服务。
报到处的学生志愿者热情地为新生和家长答疑解惑,提供尽可能的帮助。当遇到困难的新生上来询问,志愿者们会用简洁的语言、易懂的方式、热情的态度给予耐心地解答。他们提醒新生入学的注意事项,为新生介绍学校概况,帮助新生尽快熟悉校园。校园里随处可见新生在志愿者的带领下办理各项手续的情景,迎新工作开展得紧张有序、如火如荼。
我院今年共有200多人参与迎新工作,热情、周到、细致、耐心,他们用这种方式传承着燕京人的爱心和奉献精神。
迎 新 掠影
金秋送爽喜迎八方学子,丹桂飘香共祝美好明天
崭新的宿舍:我爱我家
(供稿:学生工作处 石吉夫)
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评审工作全面启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64号)》、河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河北省2011学年国家奖助学金分配方案》和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及标准:
1、2011年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2011年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15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2011年我校国家助学金名额为111名,资助标准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一档、二档、三档三个助学等级,金额分别为2000元、3000元、4000元,比例分别为30%、40%、30%;
4、学生工作处根据《河北省2011学年国家奖助学金分配方案》和各系(部)实际学生人数确定各系(部)的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只在二年级学生中评选,国家助学金在一、二年级中共同评选,指标分配如下:
国家奖学金名额:1名;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15名:分配方案拟定为财经系8名、计算机工程系3名、机电工程系4名;
国家助学金名额为111名,分配方案拟定为财经系64名、计算机工程系26名、机电系19名、公共教学部2名。(截至2011年9月23日在校生人数共计1664名:财经系957名、计算机工程系394名、机电工程系279名、公共教学部34人)。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
1、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在校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在校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原则:
1、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国家助学金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资助条件评审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额与金额不得拆分;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4、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5、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系(部)应综合考虑学生受资助情况,原则上获得奖助学金的项目累计不得超过两项。
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及评审程序:
1、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程序请按照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执行;国家奖学金的评审与材料报送严格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执行;
2、符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系(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各系(部)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学生的申请,在学生班级、年级评议的基础上,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评,确定初评名单,并在各系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5日之前,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同时报送电子版的奖助学金《汇总表》等表格;
4、学生工作处负责审核各学院报送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和材料,审核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并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于10月17日前向学生工作处反映,电话:3308510,3308553;
5、学生工作处于10月20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河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定。
五、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办法: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由学校直接划入学生的中国工商银行卡;
2、请各系(部)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认真审核学生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号,并请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卡号必须是实名制的有效借记卡,不得借用他人银行卡);
3、国家奖助学金到账后,学生工作处将在校园网发布通知,请各系(部)和学生及时查看。
六、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小组,严格按照《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
2、各系(部)务必严格按照要求按期报送相关材料,报送的材料要严格审核,确保各项数据信息准确无误,并由各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加盖各系(部)公章;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各系(部)要组织学生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
4、各系(部)要加强对获得奖助学金学生的教育、引导,加强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同时加强督导,对于生活铺张浪费者、受到纪律处分者,追回所发国家奖助学金,并按照学院违纪处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供稿:学生工作处 王艳杰)
编辑:王艳杰 雷春玉
报:张金波 郭洪博 孟实 张玉青
送:学院党政办公室学院 各系(部)
发:辅导员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1年9月29日印
(共印30份)